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团工作 >> 工作动态 >> 正文

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表时间]:2019-06-14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成都理工大学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 知

 

各学院团委:

日前,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9〕12号)。按照文件要求,团省市委也召开专门工作部署会,强调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已列入中办、国办2019年中央和国家机关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团中央将根据相关考核指标定期对工作进度进行评估。为确保我校此项工作在6月25日前顺利完成,实现学社有序衔接,进一步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指引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可通过学院团委、转入团组织或团员个人申请的方式,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各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审核。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学院团委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 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二)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录取学校团组织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的团组织,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转接,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在此之前,其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原团组织。

(三)毕业后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由学院团委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由省级团组织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后到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转接参照此类型处理。

(四)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学院团委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

 

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

(五)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按照党、团一致的原则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学生团员毕业离校出国前,学院团委须要求其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6月25日前,应由学校团委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在出国(境)期间集中管理。

(六)毕业后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参照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毕业后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七)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学院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其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八)各级团组织在收到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申请后,应在15天内完成审核操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操作,系统将默认审核通过。

二、工作任务

(一)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6月12日起,推进非升学、非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6月25日前,要实现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二)9月起,推进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学院团委应100%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相应团组织,并发起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1031日前,要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三)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应根据部队的要求,在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时一并办理好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四)对于目前尚存在未转出的20172018届毕业学生团员,应当按照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规范的要求,尽快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出。毕业班团组织中的团员若已经全部转出,学校团组织应在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删除。

(五)学院团委负责逐一收集摸底所有毕业学生团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存档(附件4),并根据毕业学生团员去向,对应于转出的毕业学生团员开具《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负责全面整理毕业学生团员档案,将《入团志愿书》以复印件或拍照的形式,发到毕业学生团员手上,同时确保团籍档案放入个人学籍档案一并转递;毕业学生团员证须在转出栏做好记录并加盖学校团委公章。

(六)新生入学一个月内,由新生团支部书记新建入学年级相应的团组织(包括研一新生团支部),同时根据《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和团员档案审核情况,在930日前对准予转入的新入学学生团员发起转入申请。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团委要充分认识到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提升基层团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是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时间紧、任务重,是对我校团组织战斗力的一次重大考验。各学院团委要组建专门工作力量具体负责推进,第一时间召集班级团支部书记进行工作部署,有条件的团支部书记应召集所有团员集中开会传达。

(二)明确责任。要明确学校各级团组织具体职责、任务分工,协同联动、共同推进;学校团委督促并指导各学院团委发挥好学社衔接的源头作用,切实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去向,加强与地方团组织之间的联系沟通,及时完成转出、转入操作,主动做好转接各项工作。

(三)严肃纪律。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不得拖沓延迟,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推诿扯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已列入中办、国办2019年中央和国家机关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团中央将根据相关考核指标定期对工作进度进行评估,对工作拖沓不力的将进行全团通报和严肃批评,对问题严重的团组织和负责人,要严肃问责。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02884078762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