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理工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成理校教[2017]25号文件要求,根据2023级计算机类大类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计算机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原则
1.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专业分流各工作环节公开透明。
2.计算机与网络安全学院(示范性软件学院)2023级计算机类参与分流学生287人,产业技术学院2023级计算机类参与分流学生402人。专业分流尊重学生个人的专业选择志愿,结合各专业实验室、师资队伍等教学资源情况,各专业修读名额上限确定为:软件工程130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00人,网络空间安全70人,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三个专业的修读名额上限均限定为140人(各专业具体人数以教务处核定为准),选读学生人数小于25人的专业不开班。
大类招生专业可分流专业限定在大类招生规定的相关专业内,不得跨大类、跨校区选专业。2023级计算机类专业(成都校区)可分流专业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3个专业;2023级计算机类专业(宜宾校区)可分流专业包括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3个专业。
3.分流学生不含由非大类招生专业降入或复学降入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
二、计算机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组织
成立2023级计算机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如下:
组 长:赵仕波、李冬芬
成 员:蒋竑彦、黄光鑫、姚 佳、王 驰
计算机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人员包括各分流专业系主任、教务科老师和2023级计算机类大类相关辅导员。
三、计算机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1.分流工作实施时间
计算机类大类招生专业采取1.5+2.5的培养模式,即学生利用三个学期的时间修完规定的基础平台课程后,于第四学期分流到相应专业继续学习。分流工作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2.报名方法
(1)各大类分流专业提供本专业介绍电子版材料,2023级计算机类大类招生专业相关辅导员负责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和各专业介绍转发参加分流学生。
(2)分流专业志愿填报,由2023级大类专业相关辅导员组织完成学生分流专业志愿填报。计算机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每个学生按先后顺序填报3个专业志愿。
3.课程平均成绩核定办法
学生课程平均成绩按2023-2024第1学期和第2学期所在专业大类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必修课程核算,课程平均成绩(保留小数后两位)=Σ(课程成绩)/课程门数,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专业分流的成绩计算。课程成绩为五级制的,按下列标准换算为百分制: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
4.分流程序
根据学生的志愿填报情况,结合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上限(限定总数不含由非大类招生专业降入或复学降入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按照学生课程平均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1)学生按照个人的意愿对分流的三个专业排序进行志愿填报,三个志愿务必都填报。
(2)录取规则:按照课程平均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分数较高的学生专业志愿。如果同分数,优先一次满足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平均成绩较高的学生专业志愿。如果学生第一志愿已满额,将由第二志愿录取;如果第一、第二志愿均满额,由第三志愿录取。
(3)当专业因录取人数不足25人而取消开班时,相关学生按其志愿顺序由后续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2023级计算机类专业(成都校区)的三个分流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的分流工作由计算机与网络安全学院(示范性软件学院)组织完成;2023级计算机类专业(宜宾校区)的三个分流专业(包括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的分流工作由计算机与网络安全学院(示范性软件学院)负责提供分流方案和专业介绍,成绩计算排名,产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志愿填报、成绩确认及分流结果确认签字。
5.分流结果公布阶段
计算机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专业分流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需实名向计算机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领导小组核实、处理。公示期满后,由计算机与网络安全学院(示范性软件学院)将计算机大类专业分流结果统一报送教务处审批。学生专业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按分流后的专业培养计划修读,不得变更。
四、 分流工作时间安排
(1)2024年10月12日~15日,负责学籍管理的老师计算、核对2023级计算机大类专业学生2023-2024学年的成绩,由辅导员通知学生进行成绩核对并确认签字。
(2)2024年10月16日~18日,各系主任组织2023级计算机大类专业学生召开专业分流动员会,提供各专业介绍相关资料,辅导员将各专业资料发给学生并组织学生完成分流专业网上志愿填报。
(3)2024年10月19日~22日,教务科老师按照分流实施办法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各专业学生分流名单并编班。辅导员组织学生对分流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报计算机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组长签章。
(4)2024年10月23日~25日,由计算机与网络安全学院(示范性软件学院)负责对专业分流结果进行统一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分流名单(纸质版材料含签章)和电子版由计算机与网络安全学院(示范性软件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
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计算机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计算机与网络安全学院(示范性软件学院)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