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巩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工作要求,按照学校《关于加强基层团支部建设的方案》,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内设立团支书委员会,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团支书委员会是在学院团委(团总支)领导下的议事协调机构,是巩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团支书委员会在学院团委(团总支)领导下指导和统筹团支部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学院团支部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团支部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团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二、组织构架
团支书委员会主任由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副书记兼任;
团支书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由学院团委(团总支)组织部部长兼任;
团支书委员会副主任由学院团委(团总支)组织部副部长一名、各年级优秀团支书一名兼任,共计五名;
团支书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团委(团总支)组织部。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团支书委员会的设立工作,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负责团支书委员会的筹建工作。各学院团支书委员会应于2017年10月23日前组建完毕,按照“党管青年”的原则,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负责人出席成立仪式并宣布成员名单。
2.规范管理。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认真思考和探索发挥团支书委员会作用的途径和方法,以团支书委员会的设立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密切学院团委(团总支)与广大青年的联系。
3.精心指导。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分认识到团支书委员会设立的意义和作用,要结合本学院共青团工作实际,以《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成都理工大学共青团工作发展纲要(2017—2021)》为指导,下大力气精心指导团支书委员会工作的开展。
4.及时报送。各学院应于2017年10月23日18:00前将团支书委员会成员名单纸质档由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校团委103办公室),成立仪式照片和团支书委员会成员名单电子档发送到cdutzuzhibu@163.com。
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