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会:
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引导大学生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增强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直机关工委、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省学联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度“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川青联发〔2017〕1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逐梦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追逐青春梦想,成就精彩人生
二、活动原则
(一)突出公益性。为在校全日制大学生提供多元化的观察、体验和融入社会生活的实践锻炼机会,提升其职业素养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公益活动,除特殊岗位和有明确要求的专业性岗位外,原则上对大学生的就读院校、专业、年级、性别等不作要求。
(二)突出学生自愿参与。所有参与学生均为自愿,不作为硬性要求,但报名成功后应积极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原则上学生应自行负责其食宿、交通等。实习单位要为学生提供便利和必要条件,有条件的可给予学生一定的食宿、交通补贴。团省委将为参加实习的大学生免费提供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三)突出公平公开。所有实习岗位均通过网络向大学生公布公开,由大学生、用人单位自主挑选,按双向选择原则获得实习岗位。
三、活动流程
在全市范围内募集机关、企业、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社会服务机构、基层单位等实习岗位,通过线上注册、岗位发布、岗位选择、资格审核、上岗实习、实习鉴定等环节开展岗位实习活动。
线上注册:在校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分别在“志愿四川”网络平台上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需真实可信(注册及审核流程图详见附件 1)。(http://www.sczyz.org.cn/)
岗位发布:由用人单位提交岗位需求信息,团市委、区(市)县团委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进行审核,在线发布岗位供大学生选择。
岗位选择:大学生注册登陆后在线选择岗位,用人单位对申请同岗位的大学生进行选择,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匹配,双方匹配成功即可参与活动。
资格审核:各高校团委对本校大学生基本信息、学生报到单进行资格审核,由院系团委进行线上确认,最终确定参与实习人员名单。
上岗实习:大学生持报到单及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用人单位履行上岗报道手续,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按时上岗,顺利完成实习。按岗位属地化原则,区(市)县团委对辖区范围的学生进行联系,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实习鉴定:大学生实习结束后,大学生、用人单位完成互评,用人单位出具实习鉴定(一式三份),由大学生交回高校。大学生、用人单位、高校各保留一份。年底将会就“逐梦计划”完成情况评选“逐梦计划”优秀实习生。
四、活动内容
(一)进机关活动。组织大学生到各级党政、政法、群团等公务员机关或参公单位实习,增进青年大学生对各级党政机关的了解,增强大学生的大局意识、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进企业活动。组织大学生到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实习,锻炼大学生的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品质。
(三)进金融机构活动。组织大学生到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实习,增进大学生对金融机构的了解,提升大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进科研院所活动。组织成绩优异且有一定科研创新基础的大学生到科研院所实习,协助开展产品研发、技术攻关、生产经营等工作,激励青年投身实践创新创效。
(五)进社会服务机构活动。组织大学生走进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习,树立新的就业择业理念,提升大学生的社会事务工作水平。
(六)进基层活动。组织大学生到社区、农村等基层公共管理和公益服务岗位实习。结合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快乐学校”志愿者服务和高校专业实习计划开展以教育、医疗、科技和文化等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实践锻炼。
五、责任分工
校团委:组织动员大学生积极参与“逐梦计划”。严格审核把关大学生注册资料,对大学生实习活动指定负责人进行全程跟踪。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组织动员学生积极参与“逐梦计划”。 建立学生实习诚信档案,加强诚信教育,倡导学生诚信填报和选择岗位,要求学生严肃对待实习活动。对双选成功且通过校团委审核后但不能如期进行实习的大学生,要求个人提交书面说明由辅导员签字确认后,提交至校团委盖章确认。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逐梦计划”是一项大规模、直接、长期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需求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门工作力量,强化调研督查,把握大学生核心需求,务求取得实效。
(二)广泛募集,严格把关。要把握活动的基本原则,不断扩大参与面和受益面。要把实习活动和勤工俭学等区分开来,不安排没有技术含量、以简单重复劳动为主的实习岗位,原则上实习岗位集中上岗时间为七月初,实习周期不少于30天,不超过半年,且全年可常态化发布岗位(组织化募集实习岗位分配表见附件 2)。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将“逐梦计划”的宣传工作作为贯穿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强化宣传力度。要拓展宣传广度,运用学院官方网站、学生会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关注和参与,促进社会各界支持活动的公益意义。
(四)积极号召,严格审核。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将“逐梦计划”纳入本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总体安排,积极鼓励大学生参与实习活动。要指导大学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善相关信息,严格核实大学生身份的真实性、有效性。建立学生实习诚信档案,加强诚信教育,倡导学生诚信填报和选择岗位,要求学生严肃对待实习活动。要做好与实习大学生有效的联系工作,全面跟踪大学生实习过程,鼓励大学生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上传实习心得。
七、活动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7 年 6 月至7月)。6 月,完成学生审核报到、签订实习协议,落实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7 月大学生集中上岗实习,活动转入常态化持续进行至年底。
(二)活动开展阶段(2017 年 7 月至年底)。全面推动大学生实习活动;共同协商处理大学生实习相关事宜;开展大学生实习心得分享等活动;完成实习互评,出具实习鉴定。
(三)活动总结阶段(2017 年 11 月至 12 月)。开展 2017年“逐梦计划”活动经验分享会,总结和分析逐梦计划经验,进一步优化运作模式,将大学生实习活动继续向常态化运行。
八、有关要求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会要高度重视选拔工作,广泛宣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活动程序和时间节点安排,积极做好审核把关大学生注册资料,请通知报名同学于6月25日18:00前在各学院 “逐梦计划”平台上提交申请,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负责人联系。
联系人:孙延旭 杨整涛
联系电话:028-84078762 17780514251
注册及审核操作流程.docx
2017年度“逐梦计划”组织化募集实习岗位分配表.docx
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