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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成都理工大学60周年庆”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发布者:马闯 [发表时间]:2016-09-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庆祝成都理工大学建校60周年,彰显我校悠久的历史文化,展现我校广大青年学生艺术创作才能,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委员会决定举办“成都理工大学60周年庆”书画摄影作品展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先进文化建设,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面向广大青年学生进行以“成都理工大学60周年庆”为主题的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庆祝我校建校60周年,弘扬艺术文化。

二、活动主题

成都理工大学60周年庆

三、组织机构

主办: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委员会

承办:成都理工大学社团服务中心、成都理工大学书画协会、

四、征集对象

我校在读本专科生、硕博士生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要求作品以“成都理工大学60周年校庆”为主题。构图完整合理,内容紧扣校庆,健康向上,形式艺术美观,有较高的审美价值,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展现全校学生的风采。作品内容要求原创。

(二)作品类别:

1、书法:书体不限,作品规格不大于四尺宣,以竖幅为主,草书、篆书请用A4纸或者在作品里另附楷书释文,若用A4纸请用别针别在作品右下方,提倡自作。

2、美术:国画、油画、版画、漫画、水彩等画种不限。国画规格不大于四尺宣,以竖幅为主。油画、版画、漫画、水彩画等,不小于四开纸,不大于二平方米。

3、摄影:主题围绕“校庆”,不限拍摄时间,但要求原创,作品规格一般不小于30×30CM,黑白、彩色皆可,数码、胶片皆可。

六、作品选送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选送展品,请学院在好中选优的基础上,选送作品,各学院作品数量设立最低要求(附件1),不设上限。由组委会评选出的优秀获奖作品统一装裱后将在成都理工大学桐荫路、九教广场、新教广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展览,结束后作将统一安排地点进行永久展示。

七、双方权益

(一)组委会对获奖作品颁发《获奖作品证书》。

(二)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作品拟用于学校与各学院的文化建设。

(三)选送作品文责自负,凡涉嫌抄袭、模仿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评展资格,因作品本身发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承担。

八、评展方式

(一)奖项设置。优秀组织奖6项,颁发证书;各类作品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

(二)评奖标准:优秀组织奖标准为组织领导有力,选送的作品质量高,宣传工作到位;作品标准为审美价值高,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强,构图合理,内容健康向上。

(三)评审办法:成都理工大学书画研究会将邀请校内外专家评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评定。

(四)书画摄影作品展览时间拟定于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1月20日。地点:成都理工大学桐荫路、九教广场、新教广场。

九、组织要求

(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发动学生、精心组织,按要求选送作品。

(二)收稿时间、地点及方式。各学院请将作品原件(每幅参展作品需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学院、学号、寝室、联系方式,并填写作品登记表)按要求收集完毕后于2016年10月8日18:00前将所有作品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校团委一楼校社团服务中心办公室。备注:此次作品收集,只接收以学院为单位上交的作品,不接受个人上报,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各学院同学。未尽事宜请联系:

社团服务中心:何政 18782156539 画协会:王茹 18224020600

(三)入展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

(四)摄影作品需将照片电子档和作品登记表电子档发送至1500476193@qq.com邮箱。

附件1:《学院作品数量要求表》

附件2:《作品登记表》

附件3:《作品信息统计表》

附件4:《作品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20日

学院作品数量要求表.docx

作品登记表.docx

作品推荐汇总表.docx

作品信息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