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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马闯 [发表时间]:2016-03-0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和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大创项目”,旨在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计划内容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设计、准备和实施、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掌握创业基础、创业流程和方法、创业法规和政策。

3.创业实践项目是团队在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下,自主寻求商机、整合资源、创办企业、管理企业,真实体会创业所有过程,掌握创业理论、创业方法和创业法规,完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申报对象:项目申报人限定在本校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对创新创业训练具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表现优秀,能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并保证在本科毕业前能完成结题。每位学生每年只能参与申报1个项目。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的学生组成团队。主要吸收二、三年级学生以1-5人为单位自愿组合成项目组进行选题。所有团队需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各项目组认真填写《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或《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向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提起申报。

导师要求:“大创项目”实施导师制,每位教师每年指导国家级、省级项目、校级项目各限1项。

注意事项:申请项目的项目成员组务必征求指导教师的同意,申报成功后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无故终止项目,不得随意更改项目指导老师,项目成员,项目内容。成功入选参加挑战杯比赛的创新创业项目,不得随意拒绝参加挑战杯比赛,如果违反以上原则,将终止该项目的所有权利。

三、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组织学生现场PPT答辩,组织专家评审团(评委至少3人,副教授以上职称,可以跨院、跨校邀请评委)现场评审,并根据现场答辩成绩,认真排序并完成《专家评审团评审意见表》,并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所有申报材料纸质档汇总表、申报书(一式三份)和电子档请于2016年3月22日中午12:00-14:00报送至信科院5413.

四、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对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答辩。

信科院联系人:全南臻电话:17708111220

电子版发送邮箱:45402506@qq.com

国家创新科技立项QQ群号:294972772

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04日